個稅繳納稅款問題解答
問:為何工資條中顯示的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稅款越來越多?
答:其實,這主要是因為最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采用了累計預扣法,只要準確理解了累計預扣法,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例:6月初,張某收到了自己5月份的工資單。看著自己的工資明細,張某很不解:為何這個月的個稅稅款比今年前3個月高出很多?
原來,張某是甲公司員工,每月個人所得稅稅款預繳工作由甲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張某目前有一個女兒,正就讀小學三年級。2019年,張某每月應發(fā)工資均為20000元,按照規(guī)定繳納的“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每月合計1500元,沒有減免稅收入及減免稅額等優(yōu)惠;張某每月可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且無其他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張某比對著自己的工資條,發(fā)現(xiàn)自己1月份的個稅預繳稅款為375元,2月份為375元,3月份為480元,4月份和5月份的稅款已徑增加至1250元。
累計預扣法,指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預扣預繳稅款時,以自然人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累計預扣法下,每月為員工預扣預繳稅款的計算公式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中,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據(jù)此,累計預扣法下,員工每月預扣預繳稅款都是以全年累計工資、薪金所得為基礎來計算的。由于累計收入逐月增加,盡管員工每月收入一樣,卻有可能會出現(xiàn)適用稅率上
升,預扣稅款“前低后高”的現(xiàn)象。
不過,新個稅法采用的是綜合所得按年納稅,并在預扣預繳環(huán)節(jié)采用累計預扣法。對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自然人納稅人來說,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等于其年度應納稅款,次年無須再辦理匯算清繳申報。只要全年工資、薪金所得保持一致,個稅的稅收負擔是一樣的,全年收入無論怎樣分配到各個月份,全年的整體應納稅額都是相同的。
故,根據(jù)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張某1月工資繳納個稅(20000-5000-1500-1000)*0.03=375元;
張某2月工資繳納個稅(20000*2-5000*2-1500*2-1000*2)*0.03-375=375元;
張某3月工資繳納個稅(20000*3-5000*3-1500*3-1000*3)*0.10-2520-375-375=480元;
張某4月工資繳納個稅(20000*4-5000*4-1500*4-1000*4)*0.10-2520-375-375-480=1250元;
張某5月工資繳納個稅(20000*5-5000*5-1500*5-1000*5)*0.10-2520-375-375-480-1250=1250元。
此案例可以幫助我公司員工更加直觀的理解個人所得稅算法,數(shù)據(jù)夸大,但理解方便。望廣大同事能直觀的理解,如有問題,也可直接向財務部咨詢。